时间:2024-10-31
自2024年6月我支部“立项活动”开展以来,本支部认真研讨、精心组织,全部党员积极参与,并不断总结经验,积极创造条件,把党支部“立项活动”与中心工作结合起来,在原有项目的基础上,不断创新。
一、基本情况
1.公司在岗党员26人。
2.研究制定实施方案,上报申请表,按时间节点步骤开展立项攻坚。
3.在立项攻坚活动中,公司总部第三党支部发挥法务、外聘律师专业优势,围绕林区职工群众日常生活中遇到的法律问题上下功夫,极大提高了职工群众知法、懂法、用法,用法律武器维护自身利益的意识。
二、经验做法
1.坚持党建抓质量。根据公司党委立项攻坚标准化规范化工作要求,公司总部第三党支部通过对支部党建工作的程序、流程及运作等各环节进行梳理,建立党建工作机制、管理办法等,进一步规范立项攻坚工作。
2.坚持党建树特色。公司总部第三党支部立足“服务社会、服务发展、服务林区、服务民生”党建工作特点,持续推进“立项攻坚、党员冲锋”行动,持续推进党支部工作提质升级行动。例如惠民三期4号楼1单元303号(未售出的棚改楼)地暖跑水,导致楼下住户被淹,应如何赔偿或维修的问题。2024年5月31日,住户提出诉求,根据此诉求向律师进行咨询,律师出具了(2024)辽泰黄泥河林业(法律咨询意见)0029号律师意见书:律师认为,受损住户提出的“维修可以但必须按住户要求进行维修”的诉求没有依据,造成损失应以实际损失修复为准,不能按照住户要求修复;受损住户提出的必须签署维修合同之后再进行维修的诉求,前提是公司支付修理费用,维修单位与住户签订维修合同,如维修单位维修不合格,维修后因跑水造成的大白起皮等后果由维修公司承担,而不是贵公司承担。
通过以党建引领促企业依法治企工作,协调解决群众的矛盾问题。确保公司高质量绿色转型发展引领,积极打造法治林区社会稳定发展,不断提升职工群众利用法律武器维护自身的权利。
3.坚持党建促发展。公司总部第三党支部紧扣立项攻坚工作,发挥法律志愿者作用,在特定时间节点以普法志愿者的身份为职工群众提供法律咨询、发放传单等实质性行动,助力公司法律宣传教育工作发展。在抓党建工作时,积极发挥服务型党组织凝聚作用,为林区职工群众提供法律咨询服务,及时解决处理职工群众在工作、生活中遇到的各类问题,成为企业发展的凝聚力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