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当前所在的位置: 首页 > 信访信箱

信访信箱

信访须知
什么是正常上访?
上访是公民的民主权利,公民正常上访行使检举、控告、批评、建议和申诉的权利受法律保护。所谓正常上访,是指信访人以走访的形式到有关机关设立或指定的接待场所反映情况、提出建议和申诉等。 
什么是非正常上访? 
所谓非正常上访,是指上访人不按法定程序、不到指定场所反映问题,而是到明令禁止上访的区域和敏感地区、重要场所聚集甚者滋事的行为。 
一、信访人采用走访形式提出信访事项的,应当有关机关设立或者指定的接待场所提出。 
二、多人采用走访形式提出共同的信访事项的,应当推选代表,代表人数不得超过5人。 
三、信访人提出信访事项,应当客观真实,对其所提供材料内容的真实性负债,不得捏造、歪曲事实,不得诬告、陷害他人。 
四、对依法应当通过诉讼、仲裁、行政复议等法定途径解决的投诉请求,信访人应当依照有关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程序向有关机关提出。 
五、《信访条例》规定的法定受理期限以及信访人对处理意见不服有哪些规定? 
《信访条例》第33条规定:“信访事项应当自受理之日起60日内办结;情况复杂的,经本行政机关负责人批准,可以适当延长办理期限,但延长期限不得超过30日,并告知信访人延期理由。第34条规定:信访人对行政机关作出的信访事项处理意见不服的,可以自收到书面答复之日起30日内请求原办行政机关的上一级行政机关复查。收到复查请求的行政机关应当自收到复查请求之日起30日内提出复查意见,并予以书面答复。 
六、信访人在想法过程中应当遵守法律、法规,不得损害国家、社会、集体的利益和其他公民的合法权利,自觉维护社会公共秩序和信访秩序,不得有下列行为: 
(一)在国家机关办公场所非法聚集,围堵、冲击国家机关,拦截公务车辆,或者堵塞、阻断交通的; 
(二)携带危险物品、管制器具的; 
(三)侮辱、殴打、威胁国家机关工作人员,或者非法限制他人人身自由的; 
(四)在想法接待场所滞留、滋事,或者将生活不能自理的人弃留在信访接待场所的; 
(五)煽动、串联、胁迫、以财务诱使、幕后操纵他人信访或者以信访为名借机敛财的; 
(六)扰乱公共秩序、妨害国家和公共安全的其他行为。
黄泥河林业有限公司信访投诉电话:0433—6554398
注意:下列空格请全部填写,反映情况须真实,否则不予受理.
  • 姓  名:
  • 联系电话:
  • 身份证号:
  • 电子邮件:
  • 联系地址:
  • 留言内容:
  • 验 证 码: captcha